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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督讲堂
编者按: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全面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特开设监督讲堂版块。该版块重点选取与国企紧密联系、与党员息息相关的重点条目,并集合各部门的监管职责、行业规章、上级要求、集团内部规章制度,深入剖析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说法,以案明纪,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之弦,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本期监督讲堂由集团法律合规部为大家剖析解读《条例》第八章中关于违反廉洁纪律方面重要条款的相关案例。
典型案例: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1.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典型案例
茶陵县洣水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某君干预和插手移民安居工程项目。2021年至2022年,陈某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某私营企业主承揽移民安居工程项目提供帮助。在陈某君的授意下,公司在制定招标方案时,设置采用综合评估法、不设奖项加分等有利于该私营企业主的招投标条件,帮助其顺利中标,收受其所送巨额财物。陈某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已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工程建设项目串通投标案例
六安市某公司朱某为获取某工程中标,联系王某,借用枞阳某公司、安徽某公司的资质参与投标。朱某指示安徽某公司的姜某制作三个投标报价,由朱某发给淮北某公司李某和王某,李某将其中一个报价填入本公司标书,王某将另外两个报价填入另外两家公司安徽某公司和枞阳某公司的标书,后上述三家公司均参与投标,最终,2023年5月18日,枞阳某公司以17811447.12元中标。朱某支付王某枞阳公司和安徽某公司资质使用费30000元,支付枞阳某公司保证金利息23000元。2024年3月20日朱某因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王某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案例剖析:
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破坏了招标投标领域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原则,影响了招标投标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各部门要聚焦问题排查整治,加强法律、审计、财务、纪检等部门协同联动,强化信息共享、资源互用、工作互通。招投标监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工程项目领域腐败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各监管部门要强化上下联动,围绕整治重点制定工作方案,对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全流程进行全面排查,同时组织招标人进行自查,纪检组织要对各职能部门的排查自查情况进行严格监督,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党纪课堂:对招投标领域违纪行为的纪律处分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收支等方面谋取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本条是2018年修订《条例》时新增内容。实践中需要注意把握四点:一是本条第一款只列举了问题比较突出的审批监管、资源开发等八个方面的谋利事项,属于不完全列举,适用本款时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把准违纪行为本质特点,精准予以认定。二是本条是党员干部主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等人谋利,如果仅是纵容或者拒不纠正亲属利用其职权谋利的,应结合实际情况依据第九十六条第一款或者第一百零七条处理。三是本条是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其亲属等人从事经营活动和相关工作提供帮助谋利的行为,若党员干部以实际出资、幕后管理或者他人代持股份等方式参与经营,为本人谋利的,属于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应依据第一百零三条处理。四是本条与相关犯罪行为的区分。党员干部与亲属等共谋,党员干部为管理和服务对象谋利,通过亲属以出售商品为名或向管理和服务对象高价出售商品收受财物,可能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向亲友低价出售、高价采购、采购不合格商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可能涉嫌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三、廉韵清风:谷文昌——“不许沾公家的一点油”
2024年10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谷文昌纪念馆,了解谷文昌同志感人事迹。习近平说,谷文昌同志在福建是有口皆碑、深入人心的,他是千千万万中国共产党优秀领导干部的一位代表。我们学习他的事迹,不仅要高山仰止,还要见贤思齐,像他那样做人、为政,“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只有走这条路,才是人间正道。
谷文昌(1915—1981),河南林州人。194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0年,他随解放军南下至福建省东山岛,先后担任东山县城关区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长、县长、县委书记。1964年调任省林业厅副厅长。“文革”期间下放宁化县农村劳动,1972年后任龙溪行署林业局局长、农办主任、副专员。 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他为新中国的建立立下了卓越功勋。解放军南下时,他随大军南下,加入到解放福建的战斗中。解放后,谷文昌服从组织安排,留在福建东山工作。他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不畏艰苦,实事求是,带领东山县人民苦干14年,终于把一个荒岛变成了宝岛。他用自己的言行赢得了老百姓的信任和敬仰。
谷文昌一生廉洁奉公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他一年到头,大部分时间在基层,常年穿一双黑布鞋、一套灰中山装、背着一把锄头,挽起袖筒植树,卷起裤脚犁田,拿起钢钎打石头,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谷文昌每次下乡都带着锄头,走到哪里就劳动到哪里。
这是谷文昌(左一)在坑北村与群众一起播种的情景。
他经常对干部说,为官有两条准则:一要看是否有损党的威信,凡是对党的威信有损害的事,哪怕再小也不能做。二要看是否对百姓有利只要对百姓有利的事,哪怕排除万难也要做到。谷文昌的家风有口皆碑,他告诫家人:“不许沾公家的一点油!”他的爱人和5个子女在工作、生活上没有得到过任何“特殊照顾”,甚至政策允许的事,他也不为子女“争取”,主张“清白持家、简朴本分、为民奉献”。
谷文昌同志坚定的理想信念、诚挚的为民情怀、勤政的务实作风、敢于担当的锐气、清正廉洁的品德永远留在了人民的心中,成为每一位共产党人学习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