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投话廉第五十八期
    发布日期:2025-08-08

    一、监督讲堂

    编者按: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全面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特开设监督讲堂版块。该版块重点选取与国企紧密联系、与党员息息相关的重点条目,并集合各部门的监管职责、行业规章、上级要求、集团内部规章制度,深入剖析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说法,以案明纪,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之弦,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本期监督讲堂公司投资管理部为大家剖析解读《条例》第八章中关于违反廉洁纪律方面重要条款的相关案例。

    典型案例:参股经营投资监督弱化,成为国有资产“跑冒滴漏”的重要出血点

    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杰2019年4月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同年7月,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张杰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张杰的违纪违法问题,不少都发生在恒天集团参股企业。张杰作为恒天集团一把手,跨级兼任参股企业恒天地产一把手,长期把控地产领域,刻意规避监管,使参股企业成为其擅权妄为、谋取私利的“自留地”。2014年,在张杰授意下,四川某房地产公司老板周某与恒天公司合作成立恒天地产。次年,周某凭借恒天地产央企背景顺利中标某旧城改造项目。最终。为进一步借用央企牌子,周某后又向张杰提出希望在恒天集团下属公司任职。在张杰引荐下,周某溢价收购恒天集团下属公司部分股份,成为第二大股东,从私企老板摇身一变成为国企副董事长。周某前后给予张杰“酬劳”人民币100万元。

    案例剖析:张杰违纪违法问题暴露了国企存在对参股经营投资重视不够、对参股股权管控不到位、“只投不管”的问题。从一开始合作方的选择上就暴露了很大的廉洁风险,恒天集团到底和谁合作、怎么合作,完全由张杰个人把控,他打着寻求私营合作方的幌子,为特定关系人提供合作机会,大搞利益输送。参股以后产生新的风险,最终受损的是国有资产权益。今后,公司投资管理部也将要出台公司层面针对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参股基金公司的管理,督促公司派出人员履职尽责,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党纪课堂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规定: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条例》第九十四条第一款在“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之前,增写了“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内容,进一步充实完善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总体要求。党的二十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在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中,增写了“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内容。党章还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条例》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修改是对党章的具体落实,也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实践中,由于传统思维和不良习俗的影响,在一些党员干部中,封建社会那种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等特权思想还有不少市场。有的利用职权违规办事,有的以各种名目侵占公共利益,有的把手中的权力当作给亲友、小团体谋利的工具,有的甚至搞“裙带腐败”“衙内腐败”,侵蚀党的肌体、损害党的形象。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表现形式很多,其中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较为集中。《条例》将“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在廉洁纪律的第一条加以强调,发挥管总作用,贯穿廉洁纪律全篇,从而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人民公仆的角色定位,自觉破除特权思想、特权行为,做到秉公用权、为政清廉。

    三、廉韵清风:二〇二四年度十大反腐热词之一:不能回头,不能松懈,不能慈悲

    二〇二四年度十大反腐热词之一:不能回头,不能松懈,不能慈悲。经过新时代十年坚持不懈的强力反腐,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2024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反腐败绝对不能回头、不能松懈、不能慈悲,必须永远吹冲锋号。在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反腐败斗争形势要异常清醒、态度要异常坚决,决不能松懈,决不能手软。